由於在明、清、日據時期,台灣沿海都一直受嚴格管制,直到光復戒嚴,沿海及港口除了漁民及軍事人員以外,
國民們則很少親近海洋。於民國73年成立「墾丁國家公園」後,再加上民國76年戒嚴後,則開始積極擴大海上遊憩活動。政府漁政部門及觀光部門推動「休閒漁業」及近岸海域遊憩活動,成立不少海岸型國家風景區,帶動海洋觀光遊憩多元發展。一、休閒漁業
所謂休閒漁業,原
本未有統一的定義,(漁業法)第41條規定,明確將娛樂漁業的範圍限定在漁船在水上經營以娛樂性質為目的的漁業。
民國81年漁業局成立休閒漁業發展小組,對縣市提出休閒漁業計畫提出審查建議,台灣的休閒漁業由此開始萌芽,各縣市政府及漁會利用自己的資源條件,建立了各類休閒漁業據點,民間也投入經營,例如海釣、水族館、多功能漁等...休閒漁業。
台灣漁業經營發展協會(2002)將台灣的休閒漁業分為:
(一)漁業美食型
(二)教育文化型
(三)運動休閒型
(四)體驗漁業型
(五)生態遊覽型
台灣各地區因人文、地理環境的不同,發展方向也有差異,休閒漁業經營項目:
(一)娛樂漁船海釣
(二)賞鯨
(三)休閒漁港
(四)漁港漁業產品直銷中心
(五)休閒養殖場區
(六)水族及漁業文物展示
(七)其他漁業有關之休閒活動
二、國家公園與風景區
目前國家公園7處2處正籌備中,國家級的風景區則13處
國家公園分布

資料提供:http://np.cpami.gov.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102&Itemid=10297
國家風景區分布
資料提供:
http://http//info.taiwan.net.tw/NSA2006/0717/index.html
三、海岸海洋觀光遊憩活動
資料提供:http://www.afcd.gov.hk/misc/download/annualreport2007/big5/fisheri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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